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牌告率表及信用部業務
存放款利率表
實施日期 :
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
期別 | 機動利率 (年利率%) |
支票存款 | 0 |
活期存款 | 0.03% |
活期儲蓄存款 | 0.08% |
定期存款 | 一個月 | 0.55% |
三個月 | 0.61% |
六個月 | 0.67% |
九個月 | 0.73% |
一年 | 0.95% |
二年 | 1.0% |
三年 | 1.02% |
定期儲蓄 存款 | 一年 | 0.95% |
二年 | 1.0% |
三年 | 1.02% |
放 款 | 基準放款利率 | 2.84% |
月基準放款利率 | 2.84% |
指數型房貸指標 利率 | 1.34% |
信用部業務項目詳細內容 存款業務 《活期/儲存款》 一、自然人開戶
應攜帶證件:
1.本人親自辦理
2.印章
3.身份證
4.第二證件(戶口名簿或駕照或健保卡)
二、法人團體、機關學校或公司行號開戶
應攜帶證件:
1.法定名稱之正式印信或圖章
2.負責人本人身份證、第二證件及私章
3.公司登記證明文件、營利事業登記證、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或核准成立核備文件
《定期/儲存款》 一、自然人開戶
應攜帶證件:
1.本人親自辦理
2.印章、存摺
3.身份證
二、法人團體、機關學校或公司行號開戶
應攜帶證件:
1.法定名稱之正式印信或圖章
2.負責人本人及私章
3.公司登記證明文件、營利事業登記證、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或核准成立核備文件
放款業務 《房屋貸款》 ※應攜帶證件:
1.借(保)本人
2.借(保)人印章
3.借(保)人身份證
4.提供擔保之地籍圖及土地建物謄本
5.所有權狀
6.借款人本會存摺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摺
《農地貸款》 ※應攜帶證件:
1.借(保)本人
2.借(保)人印章
3.借(保)人身份證
4.提供擔保之地籍圖及土地建物謄本
5.所有權狀
6.借款人本會存摺
《農業基金貸款》 一、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1.29%。
二、農機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0.79%。
三、青年從農創業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0利率,限45歲以下。
四、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1.29%。
五、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1.29%。
六、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:貸款利率依政府公告利率為準
七、小地主大佃農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0.79%。
八、農家綜合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1.29%。
九、輔導農糧經營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1.29%。
十、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:貸款利率年息1.29%。
※應攜帶證件:
1.借(保)本人
2.借(保)人印章
3.借(保)人身份證
4.提供擔保之地籍圖及土地建物謄本
5.所有權狀
6.借款人本會存摺
7.其他(因貸款案件類別不同,所需另行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)
※ 服務電話:08-7771111 轉216
《原夢計畫貸款》 一、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-生產用途: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。
二、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-消費與週轉用途:最高貸款額度20萬元。
※應攜帶證件:應備文件較特殊請洽詢:
08-7771111 轉216 微笑貸應備文件(生產用途):
1.身份證(雙證件)
2.戶口名簿
3.存摺往來明細(一年內)
4.近一年個人所得清單及個人財產清冊
5.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稅籍登記證明文件
6.近一年之財務報表或內帳記錄相關營業記錄明細表
7.印章
微笑貸應備文件(消費用途):
1.身份證(雙證件)
2.戶口名簿
3.勞保明細(投保年資6個月以上)
4.薪轉存摺
5.最近一個月薪資單正本
6.最近一期財產清冊(公所申請)
7.最近一期所得清單(公所申請)
8.印章
自動化業務 一、晶片金融卡
1.可於本自動提款機(ATM)上做提款、轉帳入戶、查詢餘額、密碼變更等交易。
2.可於國內金融機構ATM上做跨行提款、轉帳入戶、繳稅(費)、查詢餘額等交易。
3.存戶卡片不慎遺失或被竊時,請立即依下列方式辦理掛失:
(1)營業時間內請洽原開戶單位
(2)電話掛失:利用24小時免付費電話語音掛失專線07 -74391215轉9
4.約定帳戶轉帳,須另行填寫申請書向原存款行申請。
5.ATM跨行提領、轉帳手續費及每日限額:
ATM | 手續費 | 每日提、轉最高限額 |
跨行提款 | 每筆洽收 NT$ 5 | 每筆最高限額為:NT$ 20,000 每營業日最高限額:NT$ 100,000 |
跨行轉帳 | 每筆洽收 NT$ 15 | 非約定轉帳戶 每筆最高限額為:NT$ 30,000 每營業日最高限額:NT$30,000 約定轉帳戶 每筆最高限額為:NT$2,000,000 每營業日最高限額:NT$3,000,000 |
二、金融卡問題處理
1.提款機吃卡
2.金融卡遺失
3.金融卡申請手續
4.服務時間:24小時全年無休
5.注意事項
(1)金融卡勿折疊、磨損或觸及高溫、磁性物體。
(2)提款以新台幣一千元為單位,每次最高限額三萬元(跨行提款限二萬元),每日以十萬元為限(跨行每日以十萬元為限)。
(3)跨行提款,每次應付手續費五元。
(4)無存摺提款次數達三十次或累計金額達三十萬元,即需補登存摺方可再使用。
(5)密碼須牢記,勿外洩,若連續按錯密碼達四次,則自動提款機沒入金融卡。
(6)金融卡遺失時,請立即向原申請單位掛失,以防止損失。
(7)如密碼遺忘或金融卡損壞或磁條資料無法讀寫時,請將卡片繳回原申請單位並辦理換卡手續。
(8)如不再使用金融卡或存款結清銷戶時,請將卡片繳回原申請單位作廢。
代理業務 一、代收業務
1.稅費、國民年金、罰緩。
2.公用事業、電信費、代兌統一發票中獎獎金
3.黨費。
4.政府機關款項。
5.學雜費。
6.保險費。
7.信用卡費(台新、聯邦、遠東商銀、中國信託、永豐銀、新光銀、合庫、第一銀行、花旗、大來國際、玉山、元大、華南、台北富邦等)。
8.有線電視寬頻費
二、代收票據
受理各種票據(本埠、外埠、即期、遠期)代收,本會將於票據款項收妥後自動存入託收人之帳戶內。
三、代售統一發票